封存公积金
公积金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,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,对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的处理。以下是关于公积金封存的相关内容:
封存原因
职工个人原因
离职未就业:职工离职后一段时间内未找到新工作,原单位会将其公积金账户封存。
失业或未办转移:失业或离职后未及时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,账户可能被自动封存。
其他情况:如职工退休、死亡,或账户信息不全、有违规操作等,也可能导致公积金被封存。
单位原因
单位解散、破产等:单位发生撤销、解散、破产、停业、注销等情况,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会被封存,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也需做相应处理。
封存类型
单位内部封存: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,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该单位账户下封存;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、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不清晰未转出的封存职工,也仍在单位账户下封存。
信息清晰集中封存: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,在规定时间内未找到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,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入新单位且账户信息清晰的,由原单位持职工相关材料到分中心、管理部办理集中封存。
信息不清晰集中封存:原封存库职工和已灭失单位封存职工中个人账户信息不清晰的,由分中心、管理部办理集中封存。
封存流程
以深圳市和常州市为例:
深圳市
网上办理流程: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选择“个人账户封存业务”,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。系统当场自动受理、审核、审批,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,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,申请人自行打印。
窗口办理流程: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“个人账户封存业务”,填报相关信息后预约提交。系统当场审核申请,审核通过的,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。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,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并进一步审核,符合办理条件的,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,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。
常州市
单位经办人:预先领取或下载《常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托管户核准表》和《常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托管户清册》,填写完整并携带其他所需申报材料到中心设立的业务窗口申请。
中心柜员:初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,对符合个人帐户托管户集中封存条件的,直接办理个人帐户转入托管户手续,在业务操作系统中进行信息处理。
中心复核员:负责复审,进行计算机信息确认后,在转入托管户核准表、转入托管户清册、转移通知书上加盖业务章。转移通知书**联交转出单位记帐,其它三联交财务部门,单位经办人凭中心原始凭证,登记转出职工个人明细帐。